我书

短篇原创add

zsk471
我书
仅镜像
罪,何以为罪,欺凌弱小,坑蒙拐骗,杀人放火,以力欺人,老师与学生,学生与学生,主任与老师,官职人员与公民,人贩子与人,精神病医生与患者,战争。强弱如此,故行事如此,何以为责,文明,是这样吗?文明对这些事抱以谴责,却又形影不离。我见到的,有让孩子们去鼓吹一些并不了解的人,如何伟大。也有提出一个观点,顺从就夸赞,不顺则贬低。无根据,并不了解的夸赞与诋毁,两者的区别大吗?与我小时候,也许为了好玩,也许为了获得关注,去辱骂同班女生,有区别吗。欺诈在文字中,有褒贬之分,但却只是一种行为,本没有褒贬,肆意的夸张,下定义,以固有的去对待未知的,这又怎么算得上对。物质,和我孰重孰轻,以我易物,便无我,于他人而言,也许可有可无,于我而言,便是一切。一条船自建成至损毁,不断维护,对人而言,只是工具,仍是它,对它而言,也许没有意识,便是另一个顶着名字的船。若是死物,便与世界是一个整体,我的尸身又与其何异,分什么你我,我也不知道石头会不会有石头的思想,船只又是否有过,我的思想,也不过生于肉身,须臾即过。
事情会是我做出的选择,也许多,也许少。既然弱肉强食已是必然,又何需什么法律,又或许是法律保护了当时的我,不过真要说起来还是我的家人更靠谱些。有了一个基调,在法律下包裹着面庞,没有了解她人,如何去信任?

对他人的愤恨,喜悦,即便不是我,也是我思想中的东西,那也是我。

自我心,如何可以为罪,并非常言的犯法,那是有了规矩,所以有了罪罚。不是我的规矩,也不是我的罪,觉得对的,莫做错,觉得错了,便是罪。它就是我,在我意识消散前,它都会在。每一次的回想,便是每一次的悔恨与折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