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岁那年的暑假,我自愿被一个女人阉割了。这件事发生在2012年,从那以后到今天已经十二年了。
这个女人是一个澳大利亚人,金发碧眼,身材高大,胸脯高耸,穿着暴漏,黑丝,身上还有意义不明的刺青。
我之所以会认识她,是因为在一年前的秋天,她成为了我们这里一所大学的外籍教师,住进了教师公寓,而我母亲是教师公寓的清洁工,我那时正值初一暑假,经常去教师公寓帮助母亲干活,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几位外籍教师。
在他们当中,我尤其喜欢琳达。
这道理几乎是一目了然的。 首先就是琳达很漂亮,三十岁上下那时,正是女人最有味道的年纪,金发碧眼雪肤大胸的女人到哪里人们也会多看几眼,更何况琳达性格虽然外向却并不盛气凌人,见我母亲打扫卫生时,经常帮助我的母亲。
而让琳达和我们家关系更进一步的是,一次工资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