唉,厌恶疗法啊,就是让你每次想到脚的时候条件反射地激起吃黄连的那种反应。
医生说以前用吗啡,但是连胆汁都会吐出来,还有用针扎,但是效果不如黄连的持久。
ps:黄连特别苦,你们去药店买一点,放在嘴里不停的嚼5分钟就能体会到了。
有這種療法阿...
那我一定天天去診療-.-
而且可能只會讓我越來越嚴重 :mrgreen:
我想..
把足換成其他部位
i.e. 妹妹
也會臭吧- -
聞哦聞..
btw..
LZ你看的是甚麼科的e生?
戀足科?
OTL
这可是真事,治疗前一周,医生问我想不想把我的毛病治好,我说想,医生接着说,“治疗的时候我会把你捆起来”,当时我一听有点晕,回去和女朋友讨论,女友还打趣说不会医生也一起来吧。
我看的是心理学专家门诊,治疗精神方面问题的。说白了就是精神病医院。
这也能被归为精神病?反正有钱赚就不管的……
你为啥会想去治这个?不会是你自己要治吧,应该是你女朋友要求的吧。
我觉得恋足其实是普遍存在的爱好啊,不属于心理疾病的范畴。。
打个比方的话就像臭豆腐,有人趋之若鹜,有人嗤之以鼻……只不过是口味不同而已
何必那麼麻煩?
跟現任女友分手
去找一位可以接受變態性癖的對象就好啦~(毆
当时是自己想治疗,现在不想了。我女朋友对我恋足不支持,不反对。^_^
以前还有把同性恋归为精神疾病的。
上次扫黄的时候把SM也说成是精神病,无视就好了。
精神病嘛,其实也不错啦
喜欢SM原来也不算正常人士,我已经有觉悟了orz
什麼精神病阿-.-
太誇張了吧 要算也只能算性癖好
不用去醫院看了...房間關起來給女友治療就好
医院把这个归为性癖好是为了有钱赚呀,反正有主流偏见撑腰呢,不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