傍晚六点,滨海市的高档住宅区“锦绣花园”里,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气。
29岁的林宇坐在自己那间贴满动漫海报的卧室里,正对着电脑屏幕疯狂点击鼠标。屏幕上是某款大型MMORPG的副本结算画面,他操控的角色穿着顶级装备,却因为队友的失误再次团灭。
“操!”
林宇低骂了一声,狠狠地把昂贵的电竞鼠标摔在桌垫上。作为一个标准的“家里蹲”富二代,或者说,一个被父母保护得太好的中产阶级独生子,游戏几乎是他宣泄情绪的唯一出口。
就在这时,机箱里突然传出一声沉闷的爆响,紧接着是一股焦糊味。屏幕瞬间黑了下去。
“不是吧?显卡烧了?”林宇慌了神,手忙脚乱地去按重启键,但电脑毫无反应,只有那股令人心烦意乱的焦味在空气中蔓延。
这台电脑是他上个月刚花三万块配的,是他精神世界的支柱。现在它坏了,林宇感觉自己的魂也被抽走了一半。那种焦虑感瞬间爬满全身,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血管里爬。
“小宇!吃饭了!”
门外传来母亲温婉的声音。
林宇烦躁地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,推开门走了出去。
客厅里灯火通明,中央空调维持着最舒适的24度。餐桌上已经摆满了菜:红烧肉、清蒸石斑鱼、白灼基围虾,还有一锅炖了三个小时的老鸭汤。这都是林宇爱吃的。
“怎么了?苦着个脸?”母亲李淑琴围着围裙,笑盈盈地端着碗筷走过来,看到儿子一脸丧气,关切地问道,“是不是身体不舒服?”
“电脑坏了。”林宇拉开椅子坐下,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嘟囔着。
父亲林国栋坐在主位上,放下手里的报纸,摘下老花镜,露出一张慈祥但略显苍老的脸。他是做建材生意的,早年打拼攒下了这偌大的家业,如今快六十了,唯一的软肋就是这个不成器的儿子。
“坏了就再买一台嘛,多大点事。”林国栋笑着说,语气里满是宠溺,“明天让你妈给你转钱。”
“我想今晚就玩,公会今晚有活动。”林宇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,肥而不腻的口感让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,但那种想要立刻回到网络世界的瘾还在发作。
“都快三十岁的人了,还整天惦记着游戏。”李淑琴一边给他剥虾,一边絮絮叨叨,“小宇啊,你也该收收心了。上周王阿姨介绍的那个女孩,是小学老师,多文静啊,你连见都不去见一面。”李淑琴把剥好的虾肉放进林宇碗里,语气里带着一丝恨铁不成钢的无奈,“人家姑娘条件多好,知书达理的,咱们家这条件,配人家也是门当户对。你看看你那几个表弟,二胎都抱上了,你呢?”
“妈,我都说了,我不喜欢那种类型的。”林宇不耐烦地打断了母亲,筷子在碗里戳得叮当响。
其实他心里想的是,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、乖乖女,太无聊了。他作为一个29岁的处男,表面上老实巴交,内心深处却涌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阴暗欲望。他不喜欢那种端着的女人,他渴望的是那种带着点野性、甚至带着点风尘味的女人,那种能把他踩在脚下羞辱的刺激感——但这仅仅存在于他深夜浏览的那些变态网站和脑海里的性幻想中,在现实里,他连跟陌生女孩说话都会脸红。
“行了行了,少说两句。”林国栋适时地出来打圆场,他给自己倒了一小杯茅台,抿了一口,“孩子不想去就不去,咱们家小宇这么优秀,还怕找不到媳妇?缘分到了自然就有了。”
林国栋看着儿子,眼里满是慈爱。他是老来得子,对林宇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摔了。虽然儿子快三十了还没工作,整天窝在家里,但他觉得无所谓,反正家里的钱够儿子花几辈子。
“爸,我那电脑今晚肯定修不好了。”林宇三两口扒完了饭,那股瘾上来了,坐立难安,“公会今晚开荒,我是主力T,我不去不行。我想……去外面的网吧玩一晚上。”
“网吧?”李淑琴皱起了眉头,“那地方多脏啊,乌烟瘴气的,什么人都有。你是咱们这种家庭的孩子,去那种地方干什么?”
“哎呀妈,就是去玩几个小时游戏,现在的网咖都很高级的。”林宇撒娇似的晃了晃身子,那种巨婴的神态在他29岁的脸上显得有些违和,但在父母眼里却是习以为常。
“去吧去吧。”林国栋从口袋里掏出皮夹,抽出一叠红色的钞票,大概有两三千,也没数,直接塞进林宇的手里,“那地方是不干净,你开个那种最好的包间,别跟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。玩累了就早点回来,或者在附近的酒店开个房睡。”
“谢谢爸!”林宇眼睛一亮,抓过钱,那种因为电脑坏掉的焦虑瞬间烟消云散。
“记得带手机,别玩太晚!”李淑琴还在身后喊着。
“知道了!”
林宇换上那双两千多的限量版球鞋,套上一件宽松的卫衣,像逃离牢笼的鸟一样冲出了家门。
只有常来“大鹏网咖”的老顾客才知道,这里的双人卡座设计其实有个很微妙的疏忽。
为了追求所谓的“通透感”和方便打扫卫生,两台电脑桌中间虽然竖起了高高的磨砂玻璃隔板,把上半身的世界隔绝得严严实实,但在膝盖以下,却是完全互通的。
没有挡板,没有阻隔。
只有一根贯穿整排座位的金属横杠,冷冰冰地横在那里,用来给客人们搁脚。
对于普通人来说,这就是个方便伸腿的设计。但对于此刻坐在B44号的林宇来说,这根横杠,就是连接天堂与地狱的独木桥。
显示器上的游戏界面早就因为长时间无操作而变暗了,林宇戴着耳机,里面没有声音,但他却像是一个正在监听敌情的特工,全身的感官都集中到了右侧——那个属于B45号的世界。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整整二十分钟了。
林宇依然保持着那个僵硬的姿势,左手假装握着鼠标,依然是那副“正经玩游戏”的死宅模样。但他的眼镜片微微向下倾斜,视线穿过镜框的下缘,死死地锁定了桌下的空间。
那里光线昏暗,只有机箱散热风扇发出的幽蓝光芒,勉强照亮了那片狭小的区域。
“哎呀阿豪,这把能不能带我赢啊?我都十连跪了……”女孩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讨好,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卑微。
相比之下,那个叫阿豪的黄毛声音冷淡得多:“你自己菜怪谁?辅助不会插眼,AD怎么打?别烦我,正对线呢。茜茜,看你这破ID,一看就容易被针对”
“哦……那我给你点烟嘛。”女孩的声音弱了下去,随后是一声打火机的脆响。
女孩的名字原来叫茜茜
虽然上半身在受气,但女孩在桌子底下的双腿却诚实地反应着她的焦躁和无聊。
她那双腿根本闲不住。
林宇眼睁睁看着她把左腿收了回去,那是支撑腿,穿着那只有些变形的小皮鞋,脚尖点地,有一下没一下地踩着地面。
而那只脱了鞋的右脚,就像一直摆脱了束缚的白鸽,肆无忌惮地侵入了林宇这边的“领空”。
她翘起了二郎腿。
那只裹着微脏白丝的右脚,高高地悬挂在半空,脚尖正对着林宇的大腿外侧,距离不过十五公分。
晃,晃,晃。
这是一只并不安分的脚。
每当那个阿豪骂她一句“笨死了”或者“闭嘴”,她脚晃动的频率就会加快,像是一个无声的节拍器,泄露着主人内心的不满和压抑。
借着那幽蓝色的机箱灯光,林宇看得如痴如醉。
这一次,他看清了更多的细节。
那双白丝袜真的很薄,薄到能看清脚底那淡淡的肉色。足弓的位置因为她用力的绷直,呈现出一道极具张力的弧线。而在脚后跟和前脚掌这些受力点上,那层灰色的污渍显得尤为刺眼。
那是她在网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走动留下的痕迹,也许还沾染了厕所门口未干的水渍,混合着地毯里的灰尘,最终在她脚底形成了一层肮脏的、却让林宇疯狂的“包浆”。
她在抖腿……她在很用力地抖……
林宇在心里默念着,喉咙干涩得像吞了一把沙子。
女孩的脚趾在丝袜里不安分地蜷缩、伸展。大脚趾甚至有些用力地顶着丝袜的尖端,仿佛随时会把那层薄薄的尼龙顶破。
每晃一下,林宇就感觉有一阵微弱的风,带着某种不可名状的气息,轻轻拂过他的裤腿。
但他闻不到。
这种距离,这种若有似无的撩拨,才是最折磨人的。
就像是一块腐烂的、散发着甜腻气息的肉,挂在饿狼的鼻尖前,却总是差那么一点点。
想闻……
真的好想闻一下……
那是什么味道?是酸的吗?还是那种闷热的潮湿味?
林宇的脑子里已经没有了游戏,没有了父母,没有了道德。只剩下那只晃动的白丝脚,那是他此刻全世界的中心。
突然,女孩大概是腿翘累了,把右脚放了下来。
但这并没有结束。
她把那只光着的右脚,搭在了那根金属横杠上。而且,不是规规矩矩地放着,而是用足弓勾住横杠,脚后跟悬空,脚尖朝下。
然后,她开始做那个让所有足控都无法抵抗的动作——挑鞋。
那只被她踢到一边的黑色小皮鞋就在横杠下面。
她像是无聊打发时间一样,用裹着白丝的脚尖,一点点地去够那只鞋子。
脚趾灵活地勾住鞋帮,把鞋子勾起来,悬空晃两下,然后又故意让它掉下去。
啪嗒。
再勾起来,再掉下去。
啪嗒。
这种单调的声音在桌底回荡,每一下都像是敲在林宇的心头。
她玩得不亦乐乎,而林宇看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。
因为在挑鞋的过程中,她的脚需要不断地变换角度。有时候脚背紧绷,展示出优美的线条;有时候脚底完全翻过来对着林宇,让他能看清那黑黢黢的鞋印;有时候脚趾张开,用力去夹住鞋跟。
林宇感觉自己的理智正在一点点崩塌。
他实在忍不住了。
他必须靠近一点。哪怕只是一厘米。
他颤颤巍巍地把左手伸进口袋,摸出了那个用来装样子的打火机。他根本不抽烟,这打火机是他为了装作成熟男人特意买的。
他深吸一口气,手指一松。
当啷。
打火机掉在了地上,滚了两圈,停在了两桌交界的地方——离那只正在玩鞋的白丝脚,只有不到五厘米的距离。
“哎呀……”
林宇发出一声极其做作的、甚至带着点颤音的低呼。
他转头看了一眼还在疯狂输出队友的阿豪,又看了一眼正盯着阿豪屏幕一脸花痴的女孩。
没人注意他。
这是机会。
林宇慢慢地弯下了腰,像是一个要把头伸进断头台的死刑犯,把上半身探进了那个黑暗、浑浊、却该死地诱人的桌下世界。
随着脑袋的降低,那股一直隐隐约约的味道,终于变得清晰了一些。
并不是那种令人作呕的恶臭。
而是一种非常复杂的、带着温度的气味。
那是皮革被汗水浸透后的闷味,是尼龙丝袜特有的化工甜味,还有……还有少女在封闭空间里捂了一整天后,那股最原始的、带着点发酵感的酸。
林宇的鼻子离那只脚越近,心跳就越快。
三十厘米……二十厘米……十厘米……
他甚至能感受到那只脚散发出来的热度,烘烤着他的脸颊。
就在他的手刚要碰到打火机的那一瞬间——
女孩似乎是因为阿豪还在骂她,心情有些烦躁,原本勾着鞋玩的脚突然发泄似的一甩。
那只悬在半空的皮鞋被她甩飞了。
紧接着,她那只穿着白丝的小脚因为惯性,猛地向前一踢。
嘭。
一声闷响。
那只脚尖,不偏不倚,结结实实地踹在了林宇刚刚探过来的额头上。
虽然隔着一层丝袜,虽然力道不算太大,但那种软中带硬的触感,那种瞬间冲进鼻腔的浓郁脚味,让林宇整个人都懵了。
他捂着额头,僵在原地。
那一瞬间,他甚至忘记了疼。
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:
我被踹了。
被那只刚刚还在挑鞋、沾满了灰尘和汗水的白丝脚,正面踹了一脚。
而更让他绝望又兴奋的是,桌子上面的女孩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踢到了人。
她只是嘟囔了一句:“烦死了,鞋又飞了。”
然后,她那只刚刚“行凶”完毕的脚,若无其事地收了回去,重新踩在了横杠上,继续无意识地抖动着。
林宇趴在地上,手里紧紧攥着那个打火机,额头上还残留着那只脚的温度和那淡淡的灰印。
在黑暗中,他的嘴角,极其变态地、不受控制地勾起了一抹颤抖的弧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