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题。目前交往三个多月,昨晚相互挑明。以下约定:
1) 关系的定义是情侣关系内的主奴。1对1,绝不玩绿,绝不多主或多奴。关系内双方保持绝对诚实,任何一方觉得关系走向不健康就必须停止。关系目标奔结婚。
2) 虽然定义是情侣关系内的主奴,但同时明确有主奴关系。南方不得以任何非健康原因的理由拒绝女方性上的需求。女方可以拒绝男方性上的需求。
3) 黄金圣水可玩,但黄金每月仅限一次,圣水一周仅限一次。女方提出男方不能拒绝。男方提出女方可以拒绝。
4) 男方每月税后收入的10%无条件交给女方,作为贡系玩法。女方承诺不会将该笔收入用在任何非情侣间或个人的消费上。举例:女方可以用该笔收入买任何自己想要的化妆品、衣服鞋帽,但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。
5) 男方为被奴役方,需要承担两人在一起时所有的家务,如果关系进展未来同居,男方需要承担70%的家务。
6) 每周,男女双方轮流制定约会/调教计划。约会费用由制定方承担70%,另一方30%。
7) 每月最后一日为性癖交流日。这一天无论对方提出什么需求,另一方都必须满足(前提是不对身体造成伤害,虐阳穿刺这种绝对不玩)。我已经提了我的需求,很简单~被女友主人用大腿缠绕睡一觉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