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宗罪一 傲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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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慕安
七宗罪一 傲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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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要让骄傲支配了你们。由于骄傲,你们会在该同意的时候固执起来;由于骄傲,你们会拒绝有益的劝告和友好的帮助;而且,由于骄傲,你们会失掉客观的标准。”——巴甫洛夫

“总裁,今天我们拿下的那块地您打算交给哪个建筑公司呢?”说话人轻轻撩了撩头发,乌黑的秀发如瀑布一般批在雪白的香肩上.女孩穿着职业ol的装扮,黑色的包臀裙勾勒出臀部完美的线条.如同玫瑰一般,但是不同于路边上的红玫瑰,她是那种庄重却又不失娇艳的黑玫瑰.女孩微微浅笑,轻轻的把手搭在男人宽厚的肩上.女孩黑亮的眸子忽闪忽闪的,或许是少女怀春,亦或许是崇拜.她眼中的男人过于优秀,自从她胜任了秘书这个职位,当她看到了男人的第一眼,就很难移开目光,如同那璀璨耀眼的太阳一般,触不可及.男人推了推金丝眼镜说“你把消息放出去了吗?”“当然!总裁,按照您的吩咐我把公司拿下地皮的事放出去了”女人弯下腰,轻轻说道“嗯,那就好,好事多磨.”男人站起身,理了理领带.“本家那边有说什么吗?”
“倒是没有,不过总裁,今天夫人的司机让我把这个交给您,让您回趟家.”女人把一沓文件递给男人.男人瞥了一眼,淡淡的说“这种小事,还用回家?李家的产业迟早也是我的,谁也抢不走.回去告诉夫人,告诉她照顾好自己就行.”男人浅棕的眸子看着远方的大楼,眼里闪过一抹厉色.他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,那种渺视众生,把一切踩在脚下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,男人傲慢,并且有傲慢的资本. 他身价百亿,他的企业垄断了龙国所有企业的20%.身材挺拔,各类乐器精通.他是最好的.从小到大他就是最好的,这是他的人生信条.自幼儿园开始他就是第一,无论是什么样的比赛全部包揽、无论什么项目都要拿下.那是他们家族的传统,如若说男人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,不妨说那是家族潜移默化的影响.


在公司的地下车库中总是弥漫着车的机油味和一股淡淡的霉味,潮湿阴暗的环境中滋生出了各种欲望. 这里是炫耀和宣泄的完美环境. 黑暗中的戾气如同野兽一般撕烂每一个经过的人的心脏.
“凭什么凭什么啊艹,老娘天生丽质,凭什么入职秘书不行,还给我安排进一个破部门那个男人真的以为自己很厉害?虽然他确实很厉害凭什么他瞧不起人啊!”说话的人是陈婉,浓妆艳抹、抽着劣质香烟.浑身穿着a货的奢饰品.脚上穿着YSL的高跟鞋,不过从鞋跟的痕迹来看也是假的.就在几天前她去应聘过秘书,只不过被人事一顿冷嘲热讽,后来当她看到总裁时,她本来妄图通过自己的美貌来征服他,只不过半路杀出一个林黛玉.她根本比不过那个女人,和那个女人如白瓷一般不加粉饰的脸上,以及那女人傲人的双峰和纤细的腰肢,她就相形见拙了.不过或许是自尊心作祟,她并没认输.而是用力的顶了顶自己不太丰满的胸部,用她最迷人的一面去展示给男人,结果男人连看都没看他一眼,直接带着“林黛玉”走了。

“算了,该上班还是要上班的”她把烟扔在地上,用脚使劲的踩灭烟头,或许是生气的缘故,脚下非常黏腻.脚底上全是脚汗.“果然,假鞋就是假鞋,一点都不吸汗”她生气的推开铁门.锈迹斑斑的铁门很难推开,所以陈婉用了很大的力气去开门,刚一打开就发出“咣”一声,似乎是撞到了什么人,门把手的冲击也震的她虎口发麻,然后就听到门里面似乎是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.紧接着便没了动静.陈婉心想“不会吧不会吧,不能撞到人了吧”开门之后发现只有一个鞋盒,里面是有一双做工完美,高贵优雅的高跟鞋,高跟鞋的品牌是“jimmy choo”.那是高跟鞋中的劳斯莱斯.而且这款式明显就是出自大师之手的限量款。光滑的漆面光彩动人.鞋跟出烫印的金边更是奢华无比,这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心动的武器,陈婉也不例外.陈婉先是惊喜然后紧张的看了看周围,四下无人。只有风从四面八方灌进空气的声音和电箱工作的轰轰声.阴冷的风撩拨起陈婉心中的欲望。她决定了要把这双鞋占为己有,她要让自己的脚去驾驭这双鞋。

“唔…..我这是…在哪…怎么浑身这么难受.”男人艰难的睁开眼睛,扫视周围.四周漆黑无比而且还有些许纸箱的怪味.他试着动一动身体,赫然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并且他的头他的嘴他的任何地方都动不了。男人慌了,这是他纵横商业战场十余年第一次慌神。突然黑暗的天空被撕开,男人直接暴露在灯光之下.他还没有适应就被一双纤细的手拿起来放在地上,这时他才发现,他变成了一双高跟鞋.男人顿时就受不了了,他想呼救却根本叫不出声,他感觉他的嗓子如同被刀子绞烂了一般,疼痛无比。而这时一股臭气袭来,他看到了一双大脚正准备踩在他那高贵英俊的脸上,那双脚脚底发黄,脚跟还有老茧,不过最让男人受不了的还是那脚趾缝中发白的脚皮,这双脚毫不留情的践踏在男人的左脸上,浓郁的气味呛的他想咳嗽,但是无济于事,男人根本咳嗽不出来,只能硬生生的憋回肺里.这种感觉一度让他窒息,而紧接着女人的右脚也无情的踏进了他的右脸,他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,他作为鞋跟的膝盖开始隐隐作痛。随后脚的主人穿着他来回踱步,似乎是感受着男人的生命。膝盖传来的剧痛让他接近昏厥。在昏迷之前他卑微的透过女人满是死皮的脚趾缝,看清了女人的脸。这是男人第一次仰视别人,女人的脸根本算不上好看,但也并不难看,不过和他玩过的女人比那就黯然失色了.他不认识女人,但是他看到了公司的工牌.“陈婉,接待部”.

“这鞋真是好看,不愧是牌子货,到时候我可要和张姐好好炫耀一番”陈婉一边说一边在镜子面前晃动着洁白的大腿.似乎是觉得自己欣赏并不过瘾,女人的攀比心一上来那是相当可怕的,陈婉当即决定,“我要穿着它去商业街!让那些人好好欣赏.没准还能吊个富二代,总裁看不上我,我就不信别人看不上!”陈婉拿好钥匙,大步流星的跨出房门,殊不知那高高在上的总裁竟在她黏腻的脚下艰难过活.
未完待续,新人写手,不喜勿喷.各位大佬观众可以提一提意见,如若合适,小弟定将虚心接受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