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吳姓男子因無法忍受張姓女友總是暴力相向,向女友提出分手,雙方談判時,女友突然持木棍、鋁棒痛毆他;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保護令給吳男,地檢署也依傷害罪將張女提起公訴。
檢方調查,張姓女子(26歲) 1年多前透過友人介紹,認識30歲的吳姓男友,交往初期,雙方感情融洽,但隨著時間久了,張女漸漸露出本性,只要不順她的意,就會亂發脾氣,甚至出手打人;由於男友體型較瘦弱,張女也較為強勢,常奚落、毆打男友。
吳男因無法忍受女友惡行,今年4月向女友提出分手的要求,但遭拒絕;5月中旬晚上,兩人約在三民區談判,雙方又發生口角,女友遂拿出鋁棒及木棍痛毆他,將他打得遍體麟傷,吳男憤而報警處理,提出告訴並申請保護令。
高雄地檢署依傷害罪嫌將張姓女子提起公訴;高雄地院也核發保護令給吳男,禁止張女在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對方。
提分手,法院判处被女友终身监禁,每天还必须舔脚,被喂食。